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

第一屆校友會理監事選舉辦法

新加坡國立大學管理學院台灣校友會
第一屆校友會理監事選舉辦法

第一條: 依據
依據組織章程第十三條
第二條:主辦單位
由校友會成立籌備會主辦之。
第三條:選舉人資格
依據校友會組織章程第五條規定之會員資格。
第四條:候選人資格
同選舉人資格。
第五條:候選人提名推薦方式
1. 由選舉人連署推薦。推薦截止日為選舉日前十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 選舉人連署推薦,至少需有三位選舉人共同簽署,方屬有效推薦。理監事候選人連署推薦表,如附件一。
3. 連署推薦本次需於2008/10/21前,以傳真(傳真號碼:+886-2-8751-9197)或郵寄至台北市洲子街52號3F聯新生技黃英晉 收。
第六條:投票方式
採通訊投票。
每張理事選票至多可圈(勾)選五位理事,監察人選票至多可圈(勾)選監事候選一人。

第七條:開票、記票
開票、記票過程由校友現場推派代表負責開票、唱票,由校友會成立籌備會負責監選及確認選舉結果。
第八條:選舉結果公布
經確認選舉結果無誤後,由校友會成立籌備會召集人簽署公布,會後公布於校友會官方網站。同時以正式公函通知母校全球校友會辦公室。
第九條:修訂
本辦法內容如有修改必要,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後,需經會員大會通過公布方屬修正程序完成。

選舉辦法
附件一:
2008年第一屆校友會理監事選舉
理事會理事候選人推薦表
被推薦人: (會員編號: )
推薦連署人:
1. 連署人A (會員編號: )
2. 連署人B (會員編號: )
3. 連署人C (會員編號: )
連署人需親自簽署,代簽不予接受。
理事會監察人候選人推薦表
被推薦人: (會員編號: )
推薦連署人:
1. 連署人A (會員編號: )
2. 連署人B (會員編號: )
3. 連署人C (會員編號: )
連署人需親自簽署,代簽不予接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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